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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江苏自考考前提示

发布时间: 来源:江苏建造师考试网 阅读数量:

    2023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4月15-16日举行,江苏自考网为帮助各位考生更加顺利通过考试,特准备了以下几点考前须知,望各位考生牢记!

  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5-16日,上午9:00-17:30,下午14:30-17:00

  考生凭借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若本人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考点辖区公安机关开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准考证打印入口

  系统自4月7日起开放打印准考证(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考生切勿在此时间段内打印)

  准考证须使用空白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查询不到本人准考证信息的考生请按系统提示尽快与当地考办联系处理,以免影响考试。

  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只准携带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课程可带不带存贮功能的普通计算器、水彩笔);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进入考场,如已携带,在开考前应立即放在考场指定位置,否则开考后按违规处理。

  2、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签名册”规定栏内签字。开始答题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作答说明,并按要求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正确、清楚地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笔迹信息采集等内容,信息填写错误、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笔迹信息采集内容的,当场考试成绩无效。考生答题时,要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作答,在试卷、草稿纸及规定区域以外的地方答题一律无效,严禁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3、考试期间,考场全程录音录像。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有关规定,诚信考试。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4、考试期间,考点将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箱,接受广大考生监督和举报。请考生不要轻信各种兜售“试题或答案”的诈骗信息,如有线索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抵制有害信息的侵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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