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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监理工程师复习备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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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江苏监理工程师复习备考栏目整理了江苏监理工程师复习备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考试内容,2023年江苏监理工程师将于5月13、14日进行考试,大家抓紧时间备考哦,希望能对各考生有所帮助。

江苏监理工程师复习备考
 

  监理工程师《监理概论》考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考试内容

  【考频分析】★★★★

  1.邀请招标的情形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2.可以不招标的情形

  除《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3.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6.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7.招标人与中标人依照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以上就是关于江苏监理工程师复习备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考试内容的介绍,了解更多关于江苏监理工程师真题、报名时间、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专业,考试真题,复习试题、合格标准等内容,敬请关注江苏监理工程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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