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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二建必背100个口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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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必背100个口诀是什么?下面江苏二级建造师小编整理了必背100题,下面江苏二建复习备考栏目给大家带来相关解答!

江苏二建必背100个口诀

 
       二建必背100个口诀

  一、措施项目费包括哪些:(二大爷脚已冻特安定)

  1、 二次搬运费;

  2、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3、 夜间施工增加费;

  4、 脚手架及模板工程费;

  5、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6、 冬雨期施工增加费;

  7、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8、 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

  9、 工程定位复测费。

  二、合同文件解释的优先顺序:(携众偷砖通缉图义气)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部理法依概布准进)

  1、施工部署;

  2、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3、主要施工方法;

  4、编制依据;

  5、工程概况;

  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7、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8、施工进度计划;

  四、现场出入口明显处设置的“五牌一图”包括

  1、工程概况牌;

  2、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

  3、消防保卫牌;

  4、安全生产牌;

  5、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牌;

  6、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五、脚手架及地基基础应在哪些阶段进行检查和验收?(六一解前前后后)

  1、每搭设完6-8米高度后;

  2、停用超过一个月,重新投入使用之前;

  3、冻结地区解冻后。

  4、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5、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6、达到设计高度后;

  7、遇到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后

  六、施工现场卫生和防疫

  1、施工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如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h内向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3、法定传染病应及时进行隔离,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七、质量验收

  (一)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组织者: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

  参加者: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专业工长;(先自检,再申请验收)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组织者: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

  参加者: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三)一般分部工程验收:(三方)

  组织者: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

  参加者: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四)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四方)

  组织者: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

  参加者: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

  2、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五方)

  组织者: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

  参加者: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

  2、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3、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六)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

  3、存在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

  4、预验收通过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

  竣工验收;

  5、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因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非总监)组

  织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八、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和标准

  1、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标准:

  (1)施工: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

  (2)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货物、设备、材料)

  (3) 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

  九、施工进度

  (一)按编制对象分类:

  1、 施工总进度计划;

  2、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3、 分阶段(或专项工程)进度计划;

  4、 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二)施工进度计划的内容:

  1、 编制说明;

  2、 进度计划表;

  3、 资源需求量及供应平衡表。

  十、施工组织设计

  (一)按编制对象分类:

  1、 施工组织总设计;

  2、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 施工方案。

  (二)编制依据:

  1、 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2、 国家现行的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

  3、 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 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

  5、 施工合同或招投标文件;

  6、 工程设计文件;

  7、 工程范围内的自然条件;

  8、 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

  9、 施工企业自身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技术水平等

  十一、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和交底

  1、 编制: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参加;

  2、 审核: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3、 审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

  4、 交底: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

  和主要分包单位逐级进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十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报送、发放

  1、 报送: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应加盖受控章,由项目资料员报送及

  发放并登记记录,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2、 发放:发放企业主管部门、项目相关部门、主要分包单位。

  十三、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情形:(设计方法资源环境法规)

  1、 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2、 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3、 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4、 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5、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

  十四、施工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包括哪些内容:(邻、场、拟、三设)

  1、 相邻的地上、地下既有建(构)筑物及相关环境;

  2、 施工场地状况;

  3、 拟建建(构)筑物的位置、轮廓尺寸、层数等;

  4、 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等设施;

  5、 施工现场垂直运输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暖设施、排水排污设施及临时施工道路;

  6、 施工现场的加工设施、存贮设施及办公、生活用房等的位置和面积。

  十五、动火

  (一)内容:

  1、 一级动火包括:(禁火油罐各种受压、危高密封大量可燃)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二级动火包括:

  (1)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小型油箱等容器。

  3、三级动火: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

  (二)审批程序:

  1、一级动火审批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程序: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审批程序: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动火证当日有效,如动火地点发生变化,则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十六、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如何配备?

  1、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配备两个10L的灭火器;

  2、总面积超过1200㎡的大型临时设施区:应备有消防桶、消防锹、消防钩、盛水桶、消防沙箱等器材;

  2、临时木工加工车间、油漆作业间:每25㎡配备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3、仓库、油库、危化品库或堆料厂内:配备足够组数、种类的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米。

  4、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保证消防水源充足,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每层设消火栓口,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

  十七、施工现场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

  1、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2、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不宜大于40米;

  3、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果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可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4、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小于4m.

  十八、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的,除设置回车场外,还须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情形:

  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

  2、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在建工程;

  3、超过10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十九、施工现场消防用水的管理要点:

  1、一般利用城市或建设单位的永久消防设施。如自行设计,消防干管直径应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物品。

  2、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

  二十、施工现场手提式灭火器的摆放要求:

  1、灭火器应摆放稳固,铭牌必须朝外;

  2、手提式灭火器应使用挂钩悬挂,或摆放在托架上、灭火箱内,也可直接放在室内干燥地面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宜大于0.15m。

  二十一、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实施要点:

  1、噪声排放:开工前7天内,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夜间施工为22.00-6.00,白天噪声不得超过70dB,夜间噪声不得超过55dB;

  2、污水排放:与市政管理部门签署污水排放许可协议、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二次使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体废弃物排放:向环卫部门申报登记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与垃圾消纳中心签署环保协议,及时清运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应运送到专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中心消纳。

  4、主要道路的硬化方式:混凝土硬化、钢板硬化、碎石硬化;

  5、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文明施工防护措施:覆盖、固化或绿化。

  6、夜间施工:夜间施工时间段为22.00-6.00,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二十二、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概念、内容及奖罚

  (一)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概念:主管考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单位)在现场中主体行为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

  (二)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内容:

  1、建筑业企业的施工组织管理;

  2、建筑业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

  3、建筑业企业的施工安全管理;

  4、建筑业企业的文明施工管理;

  5、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

  (三)综合考评后的奖罚:

  1、同一年度、同一施工现场被两次警告:给予建筑业企业、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报批评;给予项目经理或监理工程师通报批评。

  2、同一年度、同一施工现场被三次警告:给予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降低资质一级的处罚;给予项目经理或监理工程师取消资格的处罚;责令该施工现场停工整顿。

  二十三、基坑监测安全管理要点:

  (1) 程序:基坑工程施工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

  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需经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等认可,必要时还需要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二)监测内容:

  1、对支护结构的监测:(1)对围护墙侧压力、弯曲应力和变形的监测;(2)对支撑(锚杆)轴力、弯曲应力的监测;(3)对腰梁(围檩)轴力、弯曲应力的监测;(4)对立柱沉降、抬起的监测。

  2、对周围环境的监测:(1)坑外地形的变形监测;(2)临近建筑物的沉降和倾斜监测;(3)地下管线的沉降和位移监测。

  (三)监测点的设置:水平和竖向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15-20米,每边监测点数不宜少于3个;水平和竖向监测点宜为共用点;监测点宜设置在围护墙或基坑坡顶上。

  二十四、基坑施工应急处理措施:

  1、基坑开挖过程中出现渗水或漏水:根据水量大小,采用坑底设沟排水、引流修补、密实混凝土封堵、压密注浆、高压喷射注浆等方法。

  2、水泥土墙等重力式支护结构发生持续位移:水泥土墙背后卸载、加设支撑、及时浇筑垫层及加厚垫层。

  3、悬臂式支护结构发生位移:支护墙背卸土、加设支撑或锚杆、及时浇筑垫层及加厚垫层。

  4、支护结构发生墙背土体沉陷:降低地下水、坑底加固、垫层随挖随浇、加厚垫层、垫层配筋、设置坑底支撑。

  5、发生管涌:在支护墙前打设一排钢板桩,在钢板桩和支护墙中间进行注浆。

  6、轻微的流沙现象:及时浇筑垫层、加厚垫层;严重的,增加坑内降水。

  7、临近建筑物沉降:跟踪注浆。

  二十五、基坑施工防护栏杆的设置: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须加设栏杆柱。

  2、当栏杆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3、防护栏杆须设置安全立网封闭或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板和笆下边距离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cm。

  4、堆放材料应保持与基坑边2m及以上的距离,堆置高度不超过1.5m。

  二十六、脚手架安全控制要点:

  1、 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米;双排脚手架一次搭设高度不宜超过

  50米;超过50米的双排脚手架应分段搭设。

  2、 脚手架立杆高度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

  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米;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3、 脚手架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在纵向水平杆

  上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固定在距离底座上皮不大于

  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立杆上。

  5、 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到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米;高度大于24米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剪刀撑应同步搭设。

  6、 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也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高度在24米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7、 50米以下的脚手架连墙件应按3步3跨进行布置;50米以上的脚手架连墙件应按2步3跨进行布置。

  二十七、脚手架定期检查的主要项目:(构造水悬两松动,防护超载沉降垂)

  1、 杆件、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 地基是否有积水,立杆是否悬空;

  3、 底座是否松动,扣件螺栓是否有松动;

  4、 架体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 是否有超载使用的现象。

  6、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偏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二十八、影响模板钢管支架整体稳定性的主要因素:(立杆水平杆连墙件扣件)

  1、 立杆间距和接长;

  2、 水平杆的步距;

  3、 连墙件的连接;

  4、 扣件的紧固程度。

  二十九、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支撑系统的控制要点:

  1、 当层高在8-20米,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

  2、 当层高大于20米时,最顶两步距水平杆中间应分别加设一道水平拉杆。

  3、 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三十、模板拆除施工安全要求:

  1、 承重模板,应在达到与结构同条件养护试块达到规定强度时,方可拆除;

  2、 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底模必须在预应力张拉完毕后,方可拆除;

  3、 后浇带附近的水平模板及支撑严禁随其他模板一起拆除,待后浇带达到拆模要求后,方可拆除;

  4、 拆模之前须办理拆模申请手续,在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记录达到规定要求时,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模。

  5、 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后拆承重,自上而下。

  三十一、混凝土浇筑前,对模板分项工程进行哪些检查?

  1、 检查尺寸偏差;

  2、 接缝是否严密;

  3、 与混凝土的接触面是否平整、清洁;

  4、 模板内是否有杂物、积水或冰雪。

  5、 检查预留孔洞、预埋件是否按设计进行了预留。

  6、 需涂刷隔离剂的模板,检查隔离剂的品种和涂刷方法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三十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等级划分:

  1、 高处作业高度为2-5m时,划定为一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2m;

  2、 高处作业高度为5-15m时,划定为二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3m;

  3、 高处作业高度为15-30m时,划定为三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4m;

  4、 高处作业高度大于30m时,划定为四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5m。

  三十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的主要项目:

  1、 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

  2、 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 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 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 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三十四、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的安全设施有:

  1、 脚手架;

  2、平台;

  3、梯子;

  4、防护栏杆;

  5、挡脚板;

  6、安全网。

  三十五、操作平台安全控制要点:

  1、 移动式操作平台:台面不得超过10㎡,高度不得超过5m, 台面脚手板要铺满钉牢,台面四周设置防护栏杆。不允许带人移动平台。使用过程中不允许超过设计荷载。

  2、 悬挑式操作平台:设计应符合相应的结构设计规范要求,平台周围设置防护栏杆。安装时,不能与外维护脚手架进行拉结,应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三十六、交叉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 原则上交叉作业人员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要做到上部与下部作业人员的错开,使得下部人员的位置在上部落物下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隔离层进行防护。

  2、 在拆除模板、脚手架等作业时,作业点下方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拆下的模板堆放时,应与楼层边缘流出不小于1m的安全距离,码放高度也不宜超过1m。

  3、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都应搭设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通道口应设双层防护棚进行防护。

  三十七、电梯井口、水平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

  1、 电梯井口的安全防护措施: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的栅门外,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米)设一道安全平网防护。

  2、 水平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在2.5-25cm范围的孔口:用坚实的盖板盖严,并有固定不发生位移的措施。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要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不发生移位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一层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栅,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格栅,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为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防护。

  三十八、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一)《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3、《用电组织设计》及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经编制部门、审核部门、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三级配电、二级漏保

  1、三级配电: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并按照“总-分-开”顺序分级设置,形成三级配电模式。

  2、二级漏保:施工用电回路和设备必须加装两级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配电柜)中应加装总漏电保护器,作为初级漏电保护器,末级漏电保护器必须装配在开关箱内。

  (三)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各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位置:

  1、总配电箱应尽量靠近变压器或外电源处,以便于电源的引入;

  2、分配电箱应尽量安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区域的中心地带,分配电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

  3、开关箱安装位置应尽量靠近其控制的用电设备。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m。

  三十九、垂直运输机械安全管理要点:

  (一)物料提升机安全控制要点

  1、采用缆风绳时,高度在20m以下可设一组(不少于四根);高度在30米以下不少于2组;高度超过30米时,不应采用缆风绳锚固方法,应采用连墙杆等刚性措施。

  2、物料提升机外侧应全高设置立网防护;各层与提升机连接处应搭设卸料通道,通道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并用立网封闭。

  3、各层通道口应设置常闭型防护门;地面进料口处搭设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应分挂安全立网。

  (二)外用电梯安全控制要点

  1、外用电梯的安装、拆卸和使用: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外用电梯的安全装置包括:制动器、限速器、门联锁装置、断绳保护装置、缓冲装置、上下限位装置。(制动限速门联锁、断绳缓冲上下限)

  3、外用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上部应搭设防护棚。

  4、外用电梯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挡脚板、安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设置常闭的防护门。

  (三)塔式起重机安全控制要点

  1、塔吊的安装、拆卸和使用: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塔吊的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爬梯护圈。

  3、遇到风速在12m/s(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将吊钩升起。行走式塔吊要夹好轨钳。雨雪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4、在吊物荷载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机械状况、制动性能、物件绑扎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对有晃动的物件,必须栓拉溜绳使之稳固。

  四十、施工检测实验计划

  1、 编制:在工程施工前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并应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监督实施。根据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制定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施工检测实验计划应按照检测试验项目分别编制。

  2、 内容:

  (1)检测试验项目名称;

  (2)检测试验参数;

  (3)试样规格;

  (4)代表批量;

  (5)施工部位;

  (6)计划检测试验时间。

  四十一、地基与基础工程

  (一)土方开挖及验槽:

  1、土方施工前,应采取有效的地上防水、排水、地下降水措施;地下水位应降至拟开挖土层底面不小于0.5m。

  2、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清底、验槽,减少暴露时间,防止暴晒和雨水浸刷破坏地基土的原状结构。

  3、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和建筑材料,距离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堆置高度不大于1.5m。

  4、基坑开挖过程中经常性检查的项目:(二平二水一边坡)

  (1)平面控制桩;

  (2)基坑平面位置;

  (3)水准点;

  (4)水平标高;

  (5)边坡坡度。

  5、土方开挖一般从上往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机械挖土时,基底以上200-300mm厚土层应该采用人工配合挖出。

  6、五方验槽程序: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需要局部处理的部位,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处理后进行二次验收。

  7、验槽前需要完成的准备工作:

  (1)查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查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

  (2)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查范围相符

  (3)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4)场地是否均匀,勘查是否要求特别处理,而设计没有进行处理;

  (5)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

  8、验槽的内容:

  (1)开挖平面位置、尺寸、开挖深度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

  (2)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桩基应检测桩的质量是否合格。

  9、基底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情形:

  (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2)浅部有软弱下卧层;

  (3)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

  (4)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10、验槽时发现基底局部有0.5-1m的软弱土层,施工单位应及时会同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讨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洽商意见并签字认可。

  (二)土方回填

  1、土方回填前应确定的施工参数:回填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围、铺土厚度、压实遍数;

  2、不能选用的回填土包括:淤泥、淤泥质土、膨胀土、有机质大于5%的土、含水溶性硫酸盐大于5%的土、含水量不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填方土应尽量选择同类土。

  3、土方回填应先清理基底垃圾;振动压实机每层虚铺厚度为250-350mm;每层压实3-4遍;每一层取样送检;应在每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4、每一层取样送检。

  四十二、混凝土的浇筑

  (一)浇筑前现场检查验收内容:

  1、检查隐蔽工程;

  2、检查模板、支撑、钢筋、预埋件;

  3、检查并确认现场是否具备实施条件;

  4、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填报浇筑申请单,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2) 浇筑混凝土质量控制要点:

  1、模板: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内或垫层上的杂物,表面干燥的地基、垫层、模板上应洒水湿润;现场温度太高时应对金属模板洒水降温;洒水后不得留有积水。

  2、泵管支架:输送泵管应采用支架固定,支架应与结构牢固连接,输送泵管转向处支架应加密。

  3、底部铺浆:在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前,应先在底部填以不大于30mm厚与混凝土中水泥、砂子配比相同的水泥砂浆。

  4、防止离析:浇筑柱、墙时,为了不产生离析,其自由倾落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当不能满足时,应加设串筒、溜管、溜槽等装置。

  (1)粗骨料粒径大于25mm时,不宜超过3m;

  (2)粗骨料粒径不大于25mm时,不宜超过6m。

  5、浇筑方向:梁和板宜同时浇筑混凝土,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单向板宜沿着板的长边方向浇筑;拱和高度大于1m的梁等结构,可单独浇筑。

  四十三、混凝土基础施工技术

  (一)混凝土基础的主要形式:条形基础、单独基础、筏形基础、箱型基础;

  (二)混凝土基础分项工程主要包括:钢筋、模板、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混凝土结构缝处理。

  (三)基础底板大体积混凝土

  1、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采用分层浇筑时,应保证下层混凝土初凝前浇筑上层混凝土;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全面分层、分段分层、斜面分层。

  2、大体积混凝土的振捣:混凝土应采取振捣棒振捣;初凝以前要对混凝土进行二次振捣。

  3、进行二次振捣的原因:(1)排除混凝土因泌水在粗骨料、水平钢筋下部生成的水分和空隙;(2)提高混凝土与钢筋的握裹力;(3)防止因混凝土沉落而出现的裂缝;(4)减少内部微裂缝;(5)提高混凝土密实度;(6)提升混凝土的强度提升;(7)提高混凝土抗裂性。

  4、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

  (1)养护方法:保温法和保湿法。

  (2)养护时间:浇筑完毕后,应在12h内加以覆盖和浇水养护;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5、大体积混凝土裂缝的控制:

  (1)优先选用低水化热的矿渣水泥拌制混凝土,并适当使用缓凝减水剂;

  (2)在保证强度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水胶比,减少水泥用量;

  (3)降低混凝土的入模温度,控制混凝土的内外温差(25°以内);如拌合水中加入冰屑或使用地下水、骨料用水冲洗降温。

  (4)及时对混凝土覆盖保温、保湿材料;

  (5)在基础内预埋冷却水管,通入循环水降低混凝土水化热产生的温度;

  (6)掺入适量的微膨胀剂或膨胀水泥,补偿收缩,减少收缩变形;

  (7)设置后浇带;

  (8)二次抹面,减少表面收缩裂缝。

  四十四、混凝土预制桩、灌注桩施工技术

  (一)混凝土预制桩沉桩方法:锤击沉桩法、静力压桩法、振动法。

  (二)泥浆护壁法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流程:场地平整——桩位放线——开挖浆池、浆沟——护筒埋设——钻机就位、孔位校正——成孔、泥浆循环、清除废浆、泥渣——第一次清孔——质量验收——下钢筋笼和钢导管——第二次清空——水下浇筑混凝土——成桩。

  (三)灌注桩成孔的控制深度:(锤击沉管法)

  1、摩擦型桩:以设计桩长控制成孔深度;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时,以高程为主、贯入度为辅。

  2、端承型桩:须保证桩端进入持力层的设计深度;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时,以贯入度为主,高程为辅。

  四十五、灌注桩的混凝土强度检测时试件留置的要求:

  1、试件应在现场随机抽取;

  2、来自同一搅拌站的混凝土,每浇筑50m?须留置一组试件;

  3、当浇筑量不足50m?时,每连续浇筑12h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

  4、对单柱单桩,每根桩应至少留置一根试件。

  四十六、桩基承载力检验的要求:

  1、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时,应采用静载实验的方法对桩基承载力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2、设计等级为乙级、丙级的桩基可采用高应变法(锤击法)对桩基进行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5%,且不应少于10根。

  四十七、混凝土施工(结构施工)的取样和试件留置要求:

  1、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同配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时,每200m?取样一次;

  5、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组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四十八、防水混凝土取样和时间留置要求:

  1、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每500m?抽取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

  3、采用标养条件进行试验。

  四十九、混凝土结构工程的实体检验

  1、检验部位: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

  2、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合同约定的项目;

  3、结构实体检验的程序: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实验室应具有相应资质。

  五十、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保强清杂铺浆捣实)

  1、已浇筑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N/mm?(1.2MPa);

  2、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应清除水泥薄膜、松动石子、软弱混凝土层,并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有积水;

  3、浇筑前,宜先在施工缝处铺一层水泥浆或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4、混凝土应细致捣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五十一、后浇带的设置和处理

  1、设置:根据设计要求留设。(如无设计要求,至少保留14d并经设计确认)

  2、处理:

  (1)后浇带应采用钢筋防锈或阻锈等保护措施;

  (2)填充后浇带,可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强度比原结构强度提高一级,并保持至少14天的湿润养护。

  (3)浇筑前,按施工缝的要求处理。

  (4)后浇带的模板及支架应独立设置。

  五十二、超长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控制结构不出现有害裂缝的方法:

  1、留置变形缝;

  2、后浇带施工;

  3、跳仓法施工:跳仓的最大分块尺寸不宜大于40m,跳仓间隔施工时间不宜小于7天,跳仓接缝处按施工缝的要求设置和处理。

  五十三、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的温控指标:

  1、入模温度不宜大于30℃,最大升温值不宜大于50℃;

  2、里表温差不宜大于25℃;

  3、浇筑体的降温速率不宜大于2℃/d;

  4、浇筑体的表面与大气温差不宜大于20℃。

  五十四、对首次使用的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的内容应包括:

  1、混凝土的原材料与配合比设计原材料的一致性;

  2、出机混凝土的工作性与配合比设计的一致性;

  3、混凝土凝结时间;

  4、混凝土的耐久性

  5、混凝土强度;

  五十五、混凝土所用原材料进场复验的规定:

  1、对水泥的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强度及其他指标进行检验。

  2、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个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个检验批。

  3、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

  4、严禁使用含氯化物水泥的情况: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5、严禁使用含氯化物外加剂的情况: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6、混凝土拌合物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且不应高于35℃。

  五十六、钢筋进场的质量控制

  (一)一般钢筋进场:

  1、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证书、钢筋的质量证明文件;

  2、抽样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单位长度重量偏差、弯曲性能。

  3、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连续三批进场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时,其后的检验批量可扩大一倍。

  4、通常情况下,钢筋原材检验批量不宜大于60t.

  (二)成型钢筋进场:(箍筋、纵筋、焊接网、钢筋笼)

  1、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成型钢筋所用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

  2、抽样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重量偏差。当有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代表驻厂监督生产过程,并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

  3、检验批量可由合同约定,同一工程、同一原材料来源、同一组生产设备生产的成型钢筋,检验批量不宜大于30t.

  五十七、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进场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

  1、出厂合格证;

  2、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

  3、钢筋复验单;

  4、钢筋套筒等其他构件钢筋连接类型的工艺检验报告;

  5、合同要求的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五十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危大工程)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物安全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滑膜、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的满堂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高处作业吊篮

  5、拆除、爆破工程

  6、暗挖工程

  五十九、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超危大工程)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滑膜、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的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升降操作平台;

  (3)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

  5、拆除、爆破工程

  (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殊建筑物;

  (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

  6、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7、其他

  (1)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36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米及以上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16米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水下作业工程;

  (5)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六十、两专齐全的有:(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1、深基坑

  2、暗挖工程

  3、拆除爆破

  4、工具式模板。

  六十一、超危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1、编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可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

  (1)专家;(5名及以上)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3)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4)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六十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十三、专项施工方案可由分包单位编制的项目:

  1、 深基坑工程;

  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3、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六十四、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报送

  1、 编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深基坑、附着式脚手架、起重机械安拆等实行专业分包的,也可以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 组织编制人员: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3、 审批:专业承包的,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的,须总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4、 报送:即使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的,仍由总承包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审批。

  六十五、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风管严密性进行检验;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埋件;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7、反支撑及钢结构转换层。

  六十六、成本管理程序的控制过程:

  1、成本预测;

  2、成本计划;

  3、成本控制;

  4、成本核算;

  5、成本分析;

  6、成本考核。

  六十七、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

  1、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的时间: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

  2、检测数量的规定:

  (1)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检测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屋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2)凡进行了样板间污染物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3)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关要求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可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量应增加1倍,并应包括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

  3、检测方法的规定:(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1)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应在空调正常运转下进行;

  (2)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氡浓度检测时,应在对外门窗关闭24h以后进行。

  (3)对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进行取样时,固定式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六十八、工程资料移交和归档

  1、 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2、 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3、 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4、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有条件时,移交原件。

  六十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期限和内容

  (1) 报告期限:

  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 情况紧急的,现场人员可直接向主管部门报告;

  3、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

  4、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d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 报告的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 事故的简要经过;

  3、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4、 事故的初步原因;

  5、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 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7、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七十、施工单位进度控制措施包括:

  1、组织措施;

  2、管理措施;

  3、经济措施;

  4、技术措施。

  七十一、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

  1、 登记信息:基本身份信息、培训和技能状况、从业经历、考勤记录、诚信信息、工资结算及支付。

  2、 基本要求: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实行劳务分包的工程项目,除落实实名制登记外,还须将现场劳务人员的相关资料报施工总承包企业核实、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也应在现场配备专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监督施工劳务企业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确保工资支付到位,并保留相关资料。

  七十二、招投标管理的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2、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歧视对待;

  3、自招标文件开始出售至投标截止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4、招标人应将各投标人的疑问书面回复给所有投标人;

  5、确定中标人的权利在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

  七十三、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

  当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变更)出现偏差超过15%时,按下列原则调整;

  1、 当实际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15%以上时,增加部分调减价格;

  2、 当实际工程量少于清单工程量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调增价格。

  七十四、施工合同的变更估价原则和程序:

  1、 变更估价原则:(专用合同条款有约定的,从约定)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

  (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或类似项目,或工程变更导致工程变化幅度超过15%时,按照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

  2、变更估价程序:

  (1)承包人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2)监理人在收到变更估价申请7天内审核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的,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3)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14天内审核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审核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

  (4)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进度款中支付。

  七十五、施工部署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工程目标;(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环保、节能、绿色施工)

  2、 重点和难点分析;(施工组织管理、施工技术)

  3、 工程管理的组织;(大矩阵、小线性、远离事业部)

  4、 进度安排和空间组织;

  5、 “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6、 资源配置计划;

  7、 项目管理总体安排。(主要分包单位的选择)

  七十六、“四节一环保”的内容及在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体现:

  1、 四节一环保的内容: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

  2、 四节一环保在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体现:

  (1)节能:机械设备、材料运输与施工、临时设施、临时用电设施;

  (2)节材:材料选择、材料节约、资源再利用;

  (3)节水:节约用水、水资源的利用;

  (4)节地:节约用地、保护用地。

  (5)环境保护:资源保护、人员健康、扬尘控制、建筑垃圾处置、废气排放、污水排放、光污染、噪声控制等。

  七十七、施工风险

  (一)施工风险包括:组织风险、管理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

  (二)项目风险管理的程序: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监控;(识评应控)

  (三)项目管理机构应对风险的措施:风险规避、风险减轻、风险转移、风险自留。

  七十八、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宣传的宣传方式有哪些?

  1、设置宣传栏;

  2、设置报刊栏;

  3、悬挂安全标语;

  4、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

  七十九、施工现场员工宿舍有什么要求:

  1、设置可开启式外窗;

  2、床铺不得超过2层;

  3、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

  4、宿舍净高不得小于2.5m;

  5、人均面积不得小于2.5㎡;

  6、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7、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八十、施工现场照明用电的电源电压:

  1、不大于36V:隧道、人防工程、高压、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

  2、不大于 24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

  3、不大于12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

  八十一、施工现场临时用水包括哪些内容:

  1、生产用水;

  2、机械用水;

  3、生活用水;

  4、消防用水。

  八十二、施工现场安全警示牌的类型、作用、基本形式、设置顺序:

  (一)安全警示牌的类型:

  1、警告标志;

  2、禁止标志;

  3、指令标志;

  4、提示标志。

  (二)安全警示牌的作用、基本形式:

  1、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图形黑色、背景黄色。

  2、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的行为;图形黑色、背景白色。

  3、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做出一定动作或一定措施;图形白色、背景蓝色

  4、提示标志:提供目标所在位置与方向性信息;图形白色、背景绿色(消防为红色)

  (三)安全警示牌的设置顺序:多个安全警示牌在一起布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进行排列。各标志牌之间的距离至少为标志牌尺寸的0.2倍。

  (四)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原则:标准、安全、醒目、便利、协调、合理

  八十三、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等级

  1、 优良: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80及以上;

  2、 合格: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70及以上;

  3、 不合格:有一分项检查表为零分或汇总表得分不足70分;

  八十四、房屋建筑的最低保修期限

  1、 合理使用年限: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2、 5年:防水和墙体保温;

  3、 2年:其他。

  八十五、建筑装饰装修的检测项目:

  1、门窗工程: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

  2、饰面板工程: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力;

  3、饰面砖工程:粘结强度

  4、幕墙工程:

  (1)硅酮结构胶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

  (2)幕墙后置埋件和槽式预埋件的现场拉拔力;

  (3)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性、层间变形性。

  八十六、抗震要求:

  1、框架结构震害的严重部位发生在框架结构梁柱节点和填充墙处;柱大于梁,柱顶大于柱底;角柱大于内柱;短柱打鱼一般柱。

  2、多层砌体房屋的破坏部位主要在墙身;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沿墙每隔0.5米设两根圆6的水平钢筋,没变深入墙内不小于1米。

  3、影响挠度最大的因素是构件的跨度。

  4、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不低于C40;直接接触土体浇筑的构件,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少于70mm。

  八十七、钢筋

  1.钢筋实测的强屈比大于等于1.25,越大越安全,越小越经济;实测的屈服强度与规定的屈服强度之比小于等于1.3,越接近越好;钢筋的最大力总伸长率不小于9%。

  2.钢材的力学性能:拉伸性能(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冲击性能、疲劳性能;钢材的工艺性能:弯曲性能、焊接性能。

  3.板上部的负筋要防止被踩下,特别是雨棚、挑檐、阳台等悬臂板,要严格控制负筋位置,以免拆模后断裂。

  八十八、水泥

  1.水泥的技术指标:凝结时间、体积的安定性、强度。

  2.水泥的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长于10小时(硅酸盐水泥6.5小时)。

  3.水泥强度的测定:用胶砂法测定水泥3天和28天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

  4.抗冻性最好的是硅酸盐水泥;抗渗性最好的是火山灰水泥;抗裂性最好的是粉煤灰水泥;耐热性最好的是矿渣水泥(低水化热)。

  八十九、混凝土

  1.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和易性(流动性、保水性、粘聚性)、耐久性、强度

  2.混凝土的流动性用坍落度来测定,坍落度越大流动性越好;

  3.混凝土强度的测定:标养条件下,150mm的立方体试块,龄期28d

  九十、砂浆

  1.砂浆的技术指标:流动性、保水性、强度

  2.砂浆强度的测定:标养条件下,70.7mm的立方体试块,龄期28d

  3.砂浆的流动性用稠度来测定,稠度越大流动性越好;

  4.现场拌制的砂浆应随拌随用,拌制的砂浆应在3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2h内使用完毕。

  九十一、诚信行为记录公布制度:

  1、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

  2、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九十二、地下防水工程

  1、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四个等级。

  2、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不得小于P6,其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

  3、水泥砂浆防水层可用于迎水面和背水面;防水卷材用于迎水面。

  4、结构底板垫层混凝土部位的卷材可采用空铺法或点粘法,侧墙采用满粘法。

  5、卷材宜先铺立面、后铺平面、;铺贴立面时,先铺转角、后铺大面。

  6、当防水混凝 文章底部扫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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